房产抵押贷款能贷几年?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在以下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1、债务履行期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借款,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2、借款人死亡(或因长期下落不明被依法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
3、抵押人违法擅自处理抵押房产的;4、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一旦出现以上情况,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先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如果协商不成,抵押权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处分抵押房产时,房产的共有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处理抵押房产所得金额,要先支付处分抵押房产发生的费用,再扣除应缴税款,之后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本息、违约金、赔偿损失。如有剩余,交还借款人(抵押人),不足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的部分,抵押权人有权向借款人(抵押人)继续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