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抵押登记后,他项权利证发给谁?
所述问题中“由担保公司向开发银行是款”意思不明确。 抵押权人,是指接受土地使用权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常是债权人。如果担保公司为企业向银行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同时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那么抵押权人是担保公司。
如果用于抵押的地块上没有房屋,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持土地权利证书、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抵押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上加以记载,并向抵押权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