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有没有追述期?是多久?情节严重的怎么定罪?情节轻微的又如何定罪?
你好!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追溯时效一般以犯罪嫌疑人可能受到的刑事处罚为准。如果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不以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