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对您的回复如下:1.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伪造、变造多张金融票证的,伪造、变造的金融票证致使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等情形。下列四种情形可作为参考标准:(一)伪造金融票证5张以上不满25张的;(二)伪造的金融票证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三)伪造空白信用卡50张以上不满250张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数量大、次数多,导致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等情形。具体以下列情形作为参考标准:(一)伪造金融票证25张以上的;(二)伪造的金融票证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三)伪造空白信用卡250张以上的;(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希望为您提供的法律服务给您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