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贩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刑法第280条第1款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的答复》
对于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可以适用刑法第280条第1款的规定,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我没判断错误,本案属于团伙制贩假证。
具体的量刑与数量、涉及的证件性质等相关。我曾经办理过类似案件,本案或许还涉及其他罪名,比如那怕作一个身份证另触犯一个罪名;如果涉及不属于国家机关的证件,比如假学历证件,又涉及一项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