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病离婚阅读:0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病结婚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六种疾病:1.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有病结婚的限制: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人禁止结婚。2、患有病毒、淋病等性病未彻底治愈者不能结婚,以免危及配偶。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畸患者不能结婚。4、遗传性精神患者禁止结婚。如患精神分裂症、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癫痫病未治愈者等。5、遗传性或先天性畸形患者禁止结婚。如患有生殖器官畸形、严重的性功能障碍等,这些病在治愈之前不宜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