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现在最新的婚姻法中规定的,婚前的财产归一方所有是不是没有争议?我的同事说夫妻双方结婚4年或者8年以后,象房子这样的财产就会变为双方财产,我查了查,关于这样的说法好象是老婚姻法中的.现在想知
首先得祝贺你的男友,他真的是很幸福,既然已经有了18万的房屋居住,还争议什么呢?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只要在结婚登记前将房屋改成你自己的名字即可,不必公证。当然为了保险起见,公证更为安全。
因为牵涉到18万的房产归属问题,故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有必要的话,还请向其他律师求证或当面向其他律师咨询。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