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怎样申请赔偿,期限是多久?
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是受害者家属,在去年我的爸爸被城管打成重伤,现在还在爸爸还在医院里治疗,案件现在已由公安局到检察院再由检察院移交到了法院。
检察院叫我受害者这方有什么要求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起移交到法院里共同审理,但是我的家人还在医院里治疗,还没有出院,很多医疗费用等有关的依据都没办法拿得出的,作为受害者这方我是否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刑事和民事分开来办,刑事由法院跟据有关的法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民事到时等我的家人出院了,再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我但心的是到时候我的赔偿损失得不到请求。
烦请各位律师帮忙给出点意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