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
婚后购买的房屋,虽然房产证只写了女方的名字,依法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有如下几点:
一、男方父母出首付25万的性质,也就是说是赠予还是借款。
如果是赠予,分别为: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如果是借款,依法应当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双方一人一半承担。
二、关于夫妻双方付7万及相关女方的公积金,按照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注意,如果女方在首付时支付的公积金,包含其婚前的部分,该部分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双方的共同出资。
三、该房屋在离婚分割时,一人一半是原则,同时根据上述不同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共同债务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