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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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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法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被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1、被辞退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即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即N+1;3、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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