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公证程序,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您好!关于遗嘱继承公证程序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的问题,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手续如下: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四、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