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医疗期的规定
1、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80%;
2、医疗期参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到24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10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2)第3条:医疗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