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用单位公章帮人贷款担保,贷款没还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你要明确是因为你擅自为他人合同加盖你单位的公章,从而导致你所在单位蒙受重大损失,你是存在过错的,因此你必须承担责任。
其次,根据你的介绍,你和你朋友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即你和你朋友对25万元损失共同对你所在单位承担责任,但对于你单位来讲,你和你朋友之间承担责任是没有份额区别的。也就是说,你单位即可找你追讨也可找你朋友追讨,也可以找你们两个一起追讨,这取决于你单位。
第三,如果你目前确实没有能力偿还,那么你单位起诉至法院即使胜诉也无法真正实现其权益。在法律上,你是无法承担责任了,但你所面临的将是权利人无休止的追讨,一旦你有一定的偿还能力,你都要承担偿还责任。
最后,需要告诫你的是,以后切莫轻易为他人提供担保。你利用职务之便为朋友提供担保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