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周末老板让加班,我没去,说按照旷工两天算,扣除6天工资这样合理吗
您好,世腾法律为您解答。
1、周末不去加班不算旷工,用人单位无权强迫劳动者加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此,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进一步与劳动者协商,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劳动者不同意,不可强令其加班。
2、建议收集好相关证据(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处罚决定书、证人证言等),去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如果老板依旧态度强硬,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