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律师.我有个关于股份公司的事要咨询.我们公司由于资产增加,进行了扩股,如10万翻了3倍,扩到了30万.现我想转让,可公司规定5年内如转让不能按扩股后30万转即不能1:1转.有法律依据吗?盼回复
咨询者:
关于公司股票转让的时限规定,仅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我没有看到关于公司扩股后五年内股票不能按一比一转让的法律规定。
闫律师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