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离婚?
你所述情况,原则上可以在美国办理,在美国的办理程序,可咨询美国当地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也可以在国内办理离婚,具体途径有二:
1、协议离婚:双方也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注:我驻美使领馆不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登记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2、起诉离婚:如一方或双方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不能达成离婚协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欲离婚的一方可以在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因在美国而不便回国办理离婚事宜的,可委托国内律师向国内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当事人需办理委托授权的公证、认证手续。
我驻美领事馆只为中国公民直接办理有关公证,已加入美国国籍者,应当在当地公证员处公证,然后到州务卿处认证,最后向领事馆申请认证。
具体事宜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