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阅读:0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欠款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欠款证据。身份证明;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欠款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