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先讲下经过,我在杭州工作,我是85年的,她是隔壁村的,小我两岁,我跟她去年年初相亲,相处过的时间加在一起就15天,2月份办了订婚酒,订婚的时候就希望退婚,可是家人不同意,订婚花了我这几年存的钱,差不多5W,对方说他们也花了3W左右,这是大订,我们那的风俗,家里人都好面子,哎,5月份我从杭州赶回家和她领证。期间我们一直分居,根本没有感情基础,我没有三者,她应该也没有,其中的原伪就不细说了。现在我再也无法这样过下去了,我感到受了欺骗,可她说最多小骗,我要离婚,可是对方不肯协议离婚,我们即无财产也无子女,我有以下问题。1、据说去法院立案后,分居六个月后就可起诉离婚了,是不是真的,还是我只要一去法院立案就可以马上起诉离婚?2、像我这种情况要不要请律师,费用是多少?3、如果对方要我赔钱怎么办,因为我家里也没钱,我今年就准备做两件事,离婚与创业,钱我肯定是不赔的,如果他们打我一屯解气的话我也不会还手。法院会叛我赔钱给对方吗,比如青春损失费什么的?4、如果对方死活不肯离,那我怎么办?谢谢

离婚
2018-10-12 16:1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规定,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通常会依照下列原则进行: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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