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是做小本生意的,前段时间就在我家摊位上有两个人和了点酒说看我不顺,后来就拿着一把刀带着十来个人来打我,在他拿刀扎向我的时候被我用手抓住,导致我右手小指被砍掉,无名指肌腱破损,就在和他争夺刀的过程中对方也被刀刺中,导致带头闹事人为轻伤,他的帮凶为重伤,然后我妈就大喊警察来了他们就慌忙的逃跑了,就在他们逃跑的时候,有两个朋友路过(只是认识,不是很铁的朋友),就一个去追凶手,一个抓着我的手去医院,后来我妈妈和对方重伤家属都去报案了.后来我以故意伤害罪被送至看守所,对方带头闹事那人以寻衅滋事罪也被送至看守所,37天后我由于证据不足被检察院打回并监视居住,对方寻衅滋事证据确凿被逮捕.重伤者现在还没出院,好像出院也要被弄进去请问,我现在怎么做才可以把事情给解决掉?让我和我的朋友不再被追究?

刑事辩护
2018-10-05 08:15: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 故意伤害轻伤,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从犯与主犯一并审判,不服判决可以上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犯及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包括两种人: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对共同犯罪的形成与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起次于主犯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条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是指帮助犯。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主犯是共同犯罪中的核心人物,没有主犯就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只有主犯(须二人以上)没有从犯的现象是存在的,而只有从犯没有主犯的现象则不可能存在。
    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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