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伤残鉴定是不是只要伤残申请书 那一天都可以去鉴定?

2018-10-01 16:4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发生工伤后,应尽快要求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提出的话,自己也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年内)。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工伤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可委托律师索赔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有需要,详情可联系本律师进行进一步咨询或代理维权。
  • 一: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