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向我借了30万日元,写了一笔债,没有还款日,没有按票。 他现在跑着联系不上,他自己也无法偿还了。 但他父亲有偿还能力,债务已经两年了。 可以起诉吧。 然后,我起诉赢了也得不到什么补偿呢?谁会替他还钱呢

2020-05-07 08:5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借条超过2年诉讼时效的,失去的是胜诉权而并不存在无效的说法。既然对方认可该笔借款的存在,最好让对方再补写一张借条或者通过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用于证明让他认可借款的存在且愿意继续偿还。
    2、如果案件能够顺利起诉的,且未过诉讼时效的,起诉时可以提出财产保全,对其房屋进行查封。
    3、由于主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的责任也相应灭失。若想要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必须让担保人重新出具书面的担保证明。
  • 第一,您登报的目的是什么?
    第二,登报看报的人群是那些?是否能达到你想要的结果?
    第三,没有偿还能力不代表一直都没有,持借条证据起诉可以执行其工资收入等。
  • 你好,债权人分别起诉主张各自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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