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买房子时,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房屋管理局问另一方要我写放弃财产权的声明吗? 不签字也可以吗?我们的意图实际上是想写人的名字,但是财产权是共有的。

2020-05-07 06:1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后买房想归一人所有的,夫妻双方可以签订财产归属约定的协议书,明确写明该房产归某一方所有。  
    2、婚后购房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不可能做为婚前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想让婚后的共同财产变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订立协议,明确写明该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你好,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房产就变为共同财产了。
  • 你们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应得为按份共有,根据出资比例予以分割。但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且缴款收据也是写的对方的名字,你可以通过证人作证及银行转账记录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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