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我17岁了,我在ktv工作,没有合同,然后因为有什么东西,离开,然后离开,工资可以回来吗?

2020-05-07 05:48: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您咨询的是劳动合同的问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即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你又没有签订合同的话,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认定为劳务关系,因此您可以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的。
    如需更多详细法律服务,您可留下联系电话,稍后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与您联系,进一步解答您的问题,您也可以直接致电。
  • 你好,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追讨报酬。没劳动合同,可以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
  • 你好,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追回工资。并且,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也可以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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