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的婚前债务,离婚后妻子需要承担吗?

离婚
2020-05-07 05:38: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 结婚期间,夫妻一方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是夫妻一方个人的债务。
  •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负债务,只要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就不能按共同债务来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