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从198年到1995年在电镀工厂工作,因为身体原因没有上班,所以被认为是从工厂自动退休,现在的年龄达到55岁,不能退休,电镀工作的时间定在XX局11年,麻烦请代我回答。

2020-05-06 23:2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退休,必须资料齐全,资料不齐全的,劳动部门有权拒绝办理退休,是符合国家政策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但是由于自身的原因,不会胜诉。
      认真审核资料,是审批退休的必须履行的程序,如果社保部门存在故意刁难,设置障碍,无端寻找理由拒绝办理,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社保部门存在违法行为,没有理由申请仲裁。
  • 如果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在上班,双方仍然是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仍属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应予受理。
    如果已经退休,则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
    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的如下规定: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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