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吉林省耕地占用补偿标准

其它
2020-05-05 20:4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不能象其他财产一样,以所分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折抵债务或子女抚养费。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时一般应归于其抚养人享受,予以共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 耕地补偿计算公式:
    土地补偿费计算公式: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跟征地数
    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 一般情况下,耕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