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1年于2014年6月30日购买了住宅,2013年11月6日办理了住房贷款手续,结果至今仍为住房贷款寻找政府,2017年7月1日被开发商牵着横幅的微权,被捕10天。 问律师犯了什么罪,没闹。 只是挂着横幅一动不动地坐着,该怎么办呢。

其它
2020-05-05 16:3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房产买卖过程中,开发商违约同样适用: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办理按揭贷款申请、签订购房的合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3)经办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中,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要怎么算?
    1、当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情况时,若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约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则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2、在没有约定延期交房赔偿金的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如果消费者要求退房,也可以按照已交房款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延期交房时间来计算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