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我想离婚,我不太清楚以前的财产。 比如,我的妻子把我们的钱给别人或是借给别人,不知道她的卡里有没有钱。 不管我的卡有多少,她都握着手。 我问她该怎么办才好。

离婚
2020-05-05 14:1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你好:
    建议你立即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其楼房。
  • 建议你尽快进入诉讼程序,然后保全对方相关财产,以实现债权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