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转了一家商店,没有签转让合同,当对方说不签时,怕房东价格上涨,我也没有签字,现在对方开了两天,想后悔,我要退还转账费,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05-04 11:41: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加盟店转让注意事项:
      
    1、行业风险要注意

      在盘店之前,投资者除了要看看这家店的财务报表,还需自己去对这个行业做一份详细的市场评估,看看这家店是不是在走下坡路。

      
    2、转让理由需注意

      加盟店转让的理由千奇百怪,比如:身体不适、搬家之类的话语。因此,投资者在盘店之前,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街边采访或者是熟人了解等渠道,详细了解该店铺转让的理由。

      
    3、店面租金合同要确认

      投资者在盘店钱,一定要再三与房东确认租金、合同期限等信息,防止房东租金上调,自己做了冤大头。保险起见,投资者可以将店面租赁合同进行公证。

      
    4、经营模式要有个性

      有些店位置不错,但是,由于经营者缺乏经验,店铺又没有特色,很难吸引到消费者,因此,生意一直好不起来。如果,投资者将这种类型的店铺盘下来,就一定要改变经营策略,否则,投资者将会随时面临关门的命运。

      
    5、品牌总部咨询

      如果,盘下的是一家加盟店,投资者还需向品牌总部咨询这些问题,比如:加盟契约是否允许转让?需不需要重新拟定合同?加盟条件有哪些?......只有把这些问题都搞清楚了,投资者才知道自己的期望是否与品牌总部背道而驰。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 如果已与房东有租房合同,承租人的拆迁补偿,租客应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搬迁,但要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搬出之后同拆迁人及房东协商相关的补偿事宜。
    二、 如果确实因为承租的房屋拆迁导致房屋不能正常租赁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对承租人的装修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偿,或者直接要求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等损失。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的,业主应受其约束,负有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的,业主则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
    物业公司无物业收费许可,业主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而拒交物业费问题。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合同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视其为有效合同。至于物业公司是否取得物业收费许可证,属于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应由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不能据此认定物业合同无效。
    只要物业公司实际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就应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向其交纳物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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