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和我离婚,2005年我们2003年拆迁结婚,拆迁的房子丈夫和我的孩子户口可以160平方,现在离婚的丈夫说房子和我没什么关系,我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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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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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双分分割,但是对于有过错一方可以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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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属于个人财产,他可以办理赠与给你,办理产权时可以把你列为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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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