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谢谢你。 如果对方不给我补偿的话,我应该怎样保护我的权利呢?

2020-05-01 12:1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被拆迁征地了,具体补偿费用如下:征地补偿费包括3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若干倍计算,《土地管理法》规定最高30倍。
    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已经突破了30倍。“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如果没有获得合理的补偿款的,如果村民发现征地补偿款被政府人员贪污的,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诉讼,要求司法机关介入。
  • 当与拆迁征收土地部门就拆迁补偿达不成协议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政府提出异议进行协商。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帮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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