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怎么称呼你?我想离婚,我的孩子是我的,我的丈夫不想离婚?

离婚
2020-05-01 08:05:25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
  • 夫妻离婚是大事,需谨慎考虑,离婚涉及到的问题包括,夫妻财产、债务、子女等,如果是起诉离婚,最好当面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 夫妻中一方要离婚,对方也同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就到法院诉讼离婚
  • 婚外情如果感情破裂的,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夫妻离婚是大事,需谨慎考虑,离婚涉及到的问题包括,夫妻财产、债务、子女等,如果是起诉离婚,最好当面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 夫妻中一方要离婚,对方也同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就到法院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