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和我有一个大儿子现在六岁了,一直住在我母亲的房子里,现在我有两个孩子七个月了,我想离婚我丈夫,我丈夫问我儿子我不同意,他对我里的孩子说,他家没有继母,对我和儿子不好,这样的情况会给他?

离婚
2020-05-01 06:2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
    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属于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确定。法院会根据离婚双方收入水平、居住环境、孩子就学条件等进行综合判断。
  • 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
    二、诉讼离婚。既然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如果没有相关证据,仅仅系双方性格不合提起离婚的,再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形下做好两次起诉离婚的准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