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身份证掉了,补领咯临时身份证,明日要考科目三,能够考吗???

2020-04-30 17:05:34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按道理可以,不知道是什么科目4
  • 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的。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各市县公安分局受理签发。具体的申领程序是:

      
    1.具备申领临时身份证条件的公民,申领人本人到场申请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凭申领人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在办理的同时,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

      
    2.市县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3.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 按道理可以,不知道是什么科目4
  • 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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