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6年由其他人领导林业局工作,工人是我找的,没有合同,工资还没有给,我应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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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当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有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自己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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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追回拖欠的工资,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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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规定公司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即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即属于拖欠工资,要承担法律责任,可以去劳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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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