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农村户口,在镇上买了二手房。 取户口的时候,为什么说我不交户口而不是町户口呢?

2020-04-30 08:06: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所以,该房屋已经属于你所有。
    2、该法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3、如果原房东未申请异议登记,房管局应该发给你房产证,如果申请了异议登记,在15内未起诉,异议登记失效,房管局也应该发给你房产证,所以你可以起诉要求房管局依法发放房产证给你,也可以起诉原房东赔偿损失。
  • 一,法律上没有规定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必须迁走。
      二,如果你们有单独的房产,可以通过离婚析产把房子的产权登记到女方名下,然后,要求前夫把户口迁出去来达到分户的目的。
    (1)析产所要提供的资料:
    女方凭离婚协议(经公证或加盖民政局的公章)、离婚证、自己的身份证即可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变更房产所有权,只收取产权登记费、测绘费、工本费等共计200元上下。
    (2)这算离婚析产,不是房产买卖或赠与,不涉及房屋的买卖,所以不存在过户的说法。
      三,当然,如果娘家村同意,女方也可以把户口迁回娘家。
  • 二手房原户口未迁走,当事人可以报告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应当为新住户在该住址上立户,并告知原住户将户口迁出。自告知之日起6个月原住户仍未迁出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将其户口予以冻结。
    然后当事人再迁入户口。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应当以派出所为单位设立一个社区公共户口,用于登记本辖区在实际居住地址无法落户人员的户口。
    第十五条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未迁出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为新住户在该住址上立户,并告知原住户将户口迁出。自告知之日起6个月原住户仍未迁出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将其户口予以冻结。
  • 从上述引发二手房户口问题的原因,我们就可以知道,如果等到出现原户主拒绝迁出户口,引发纠纷时才来想办法解决,已经为时已晚,而且往往很难有好的处理办法,只能费时费力而且可能还没有好的结果。因此,我们应该未雨绸缪,以预防作为最重要的策略。以下提供三个建议供广大购房者参考:  
    1、通过审查对方户口本,并留存相关证据,了解对方二手房目前户籍状况。  
    2、在交易之前到户籍登记机关查询原户主户籍情况,并在房产过户登记之前要求迁出。相比第一种做法,这种方法是最保险的。为什么要选择在房产过户登记之前迁出?这是因为如果在过户登记之前知道对方户口未迁出,购房者可以拒绝买房,解除交易合同;如果等到已过户再要求迁出,问题就很棘手。  
    3、细化合同内容,增加合同中户口迁移违约条款。在购买二手房时,第一,可以在签订购房协议时约定好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明确约定原产权人户口迁出的时间以及不及时迁移应负的违约责任,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第二,约定好付完房款的时间。为保证售房人履行合同或在售房违约时得到保障,购房人还可以户籍迁移作为支付部分房款的条件,避免购房后发生户口迁移纠纷。第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附件中提出“强制迁出户口”的条款,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有权要求对方户口强制迁出。  以上是对二手房户口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购买二手房户口怎么办等问题的简要分析。事实上,在微观上,现实中二手房户口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在处理二手房户口的问题上,广大购房者最关键的是要做好预防工作,在预防上下工夫。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事后补救并没有很及时和全面的政策和法律保护。因此,建议购房者做好买房和户口两方面的权衡。如果不是很需要落户,只看重房源,那就不必有太多户口问题方面的考虑;如果很看重户口落户,或者很需要户口落户,那就得三思而后行,做好前期买房的一系列工作。此外,在合同审查或起草上,如果不知道如何严谨地进行,使之法律风险降到最低,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帮您把关,审好合同。千万不可因少时大,到头来换得一身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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