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年借了4500元给一个男人,沒有写借条,那时候她说借三天就会变还的,直到如今也不还,问起还款了,他总是说过几天,或到月末还,結果一直一次过一次都没还,如今怎么办啊?钱还能要回家吗

2020-04-30 06:4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你好,建议起诉要回借款,可以依照借条主张权利。
  • 你好,建议及时诉讼解决,让律师帮你看看借条,是否还需要有其他证据佐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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