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三个人合开一家店,刚开因为另一个人独断专行运营有点儿赔本,和合作伙伴不合因此我觉得撤出,沒有签合同,企业营业执照是另一个合作伙伴,人们还没有结算一共项目投资的钱,现在我注资至少,结算了项目投资的少以后均分出。如今我觉得撤出能够退反我当时项目投资的钱吗。

2020-04-29 17:3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上述方面均有明确规定。  第
    一、合伙的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第
    二、合伙经营的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或者委托合伙人中的一个或数人执行。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该负责人对外代表合伙的利益,对内承担经营管理职责。  第
    三、合伙经营的监督权,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行使或分别行使。  第
    四、合伙经营的结果,无论是由合伙负责人还是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人造成的,均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 退出合伙后以前所负债务是应当承担的。
      对于登记为合伙企业的退伙,按照《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理: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对于未登记为合伙企业的退伙按照《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处理:司法解释第53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 1.合伙人退伙债权债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5.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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