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带到学校工作,然后我们的老师签了合同,但我们不知道合同是什么。老师和我们说我们要留三个月,现在我有两个月,我想辞职,但老师不离开,我现在下班三天,如果我没有工资怎么办?谢谢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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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向工人支付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如果佣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此时佣人单位不仅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而且劳动者也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这中存在欠薪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不用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费用,同时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索要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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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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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到工资的,不管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工资都是要给的,建议可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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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