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五年了,他和我结婚前买的房子,他想自己卖房子,请问他能卖吗?我和这房子有什么关系吗?我不在乎,她不给我,已经分居,如果离婚我能分得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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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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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主张。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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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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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