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 前些天,妈妈在江边公园走着,被电动汽车撞了。 肇事者全责,我母亲膝盖受伤不能下床了。 那时,拍了肇事者的身份证,还留下了电话。 两天后联系加害者商量赔偿,他第一次接到电话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20-04-28 13:4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伤,赔偿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2、治疗终结进行伤残鉴定。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 车祸赔偿索赔证据是关键,索赔的方式可以是双方协商,交警主持下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可视实际情况而定。
  • 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以通过交警部门或私下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法院判决之后,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被告需要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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