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人的账户是我的名字,但钱是为担保人用的。 现在担保人还清了钱。 现在我们已经不是亲戚关系了。 他反过来起诉我,说钱由他还清,我是借款人。 我必须把钱还给他。 我很懊悔,想求助!

2020-04-27 17:45: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抵押权人作为原告主张自己的债权的,需要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起诉状、证据、身份证复印件,并缴纳诉讼费。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证据需要经过法庭质证。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将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送法当事人,
      第
    五、开庭审理,依法审查诉讼材料并作出判决。
    《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需要根据担保合同来确定,起诉也是按担保合同上的约定确定诉讼请求。
  •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找债务人主张还款,可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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