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招标方将一处房屋及房基地赠予承包方(只签有书面形式协议书有见证人签名)十年后甲想取回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甲是不是应当担负合同违约责任感谢

刑事辩护
2020-04-26 13:0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采取补救措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不存在,"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
  • 你好,对于合同违约,责任承担问题,一般来说,违约方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交付了定金或者合同内容约定了违约金的还需要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但应视实际情况来看,建议咨询律师。
  •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违约的责任主要包括: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定金责任
    5.违约金责任。具体责任承担视实际违约情况和合同约定内容来承担,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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