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z有问题,我和我的姐姐有问题。我晚上打电话给我的姐姐请假。我告诉我她上学了,我赶紧去学校。我告诉他们不要打架,而是看看他们长什么样。然后我去我的班上拿报纸。我很难得到它。之后,双方都知道我已经停止了,我不得不把它给我。

2020-04-26 13:05: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学校打架,打伤人,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具体看发生情节,因为学生可能属于未成年。
    1、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应当按照刑法234条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或一级,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或一级,但是法院审理认定,犯罪嫌疑人系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受害人残疾的与故意伤害致死量刑一致,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或死刑。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依法减轻处罚。
    2、已满16周岁的人,犯任何罪都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3、已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二级或一级,应当依据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1、伤情是轻伤就是刑事案件。
    2、要想拘留嫌疑人必需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的伤情是嫌疑人所为。
    3、如果是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派出所可以先进行调解。
    4、如果是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一般采取取保候审而不刑事拘留。
    5、取保候审和刑事拘留是一样级别的强制措施。
    6、你现在可以要求派出所进行调解,或催促派出所尽快办理。
  • 打架斗殴违法,双方都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动手参与打架斗殴,不应受到法律制裁,不应被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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