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买房子,我想买一份合同,我写下我的名字,现在分开,房子已经通过了法庭,但是房产没有给我,但是房地产,现在想去房子,然后把她的名字删掉,可以吗?如果你需要具体的材料!

2020-04-26 12:06: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表示开发商是否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2、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
    3、注意合同条款中双当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力与义务是否对等,如发现条件不对等的可提出意见。
    4、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暂测面积和实测面积如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条款。
    5、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6、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企业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为了防止开发企业将已抵押的房产再出售,在签合同时,可道县房管局交易所查询房产是否被抵押。
  • 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防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
    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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