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撞上了过路人。 医生的照片说是肺挫伤,没有别的了。 我想问一下我赔偿了医疗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过劳费、伙食费等,他还需要赔偿什么,比如,有什么关于精神损失、营养费等的法律计算方法吗? 谢谢你

2020-04-26 10:4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第46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7条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作出了规定,包括:
    一、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当事人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逾期则不予支持。
    一年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关于中止、中断的规定。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工伤不存在精神抚慰金、生活费和营养费之说。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既然单位支付了停工留薪期工资,该工资内应包括生活费和营养费!
    3.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惩罚的功能。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保险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4.你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工伤待遇支付赔偿!
    5.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人社局。
  • 您好精神损失费法律上定义为精神损害抚慰金。  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的行为显然属于违法行为。  相关的赔偿依据《赔偿法》  第二十六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精神损失费怎样计算,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七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 均工资的五倍;  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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