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离婚了,孩子的姓和母亲的姓,再说一次,可以改成现在的丈夫的姓吗?

离婚
2020-04-26 09:54: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继承权是和赡养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孩子必须要尽赡养义务,才能有继承权。他虽然改姓,但他们是亲生父子的关系是无法改变的。这不会受到影响。只要赡养就能继承,但如果没有赡养,且另有赡养人或另有遗嘱的,则无权继承。
    比如孩子父亲再婚,另有子女赡养,而前子女也并没有赡养老人,那么前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遗产按照继承法顺序,由再婚配偶和子女分配继承。
  • 我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对于子女随父亲还是随母亲的姓,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对于继承问题,子女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不因为孩子的姓的问题影响继承。

  • 1、《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也就是说自然人享有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但首先需要提醒的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不得变更姓名。
    2、除此之外,其他公民变更姓名,如果已经成年即已满18周岁,必须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