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男性,四川人,苏州建筑工地工伤死亡,有两个儿子,大的21岁,小的14岁,按照标准应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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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按天津市2008年标准约为32万元以上)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如果协商解决后,可不追究或是减轻你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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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对工亡一般不是直接赔偿的,建立劳动关系,有购买社保的,由社保机构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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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单位申报了工伤的,要对工亡职工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建议可以找个专业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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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