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社保一直交不了,原公司社保告之早已停缴,说些什么关联没消除,究竟是什么原因,我应该怎么做。感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25 12:50:44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你好,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
您好,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 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原用人单位未缴纳,您可要求其补缴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