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对方交往了半年,媳妇怀孕了,决定下个月结婚。 但是,妻子不需要10万5千的彩礼。 我有必要买房子。 我真的拿不出那么多钱。 妻子说不能付钱,不给户口簿。 不注册。 我和对方真心相爱。 妻子也说服不了她母亲,妻子的做法是对的吗? 违法吗

2020-04-25 10:24:53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彩礼是买卖婚姻的残余,是我国婚姻法律制度不支持的习俗。彩礼是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如果是男方借钱给女方的彩礼,属于男方个人或父母欠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男方个人或父母负责偿还。
    法律规定,双方已经结婚并且同居了一段时间(一般掌握在半年以上)双方离婚的,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如果虽然登记结婚但没有再一起共同生活或生活时间过短的,女方应当退还彩礼;如果男方因为给女方彩礼造成家庭整体生活水平下降的,下降水平明显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以下的,离婚时女方应当退还彩礼。
    没有登记结婚只是同居或订婚的,分手时必须退还彩礼。两人结婚在一起生活之后,因为彩礼拖欠的债务,夫妻可以自愿共同偿还,但女方不愿共同偿还的,由男方或男方父母以其财产偿还,女方没有偿还义务。
  • 一般情况下,如果满足彩礼退还的条件,法院都会判决女方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女方可以拒不返还彩礼。 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处理

  • 1、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习惯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 一般情况下,如果满足彩礼退还的条件,法院都会判决女方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女方可以拒不返还彩礼。 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